最高资助100万元!珠海多项申报正在开展
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和技师工作站认定、
市级高技能人才实训(培养)基地认定
……
珠海多项申报正在进行中!
其中,
申报被认定为
珠海市示范性企业培训中心的单位,
根据不同的条件,
一次性给予100万元、
60万元、30万元经费资助。
符合条件的一定不要错过!
本期热点申报:
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贷款贴息、应收账款融资奖励项目入库申报
2023年珠海市示范性企业培训中心申报
2023年珠海市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和技师工作站认定
2023年珠海市市级高技能人才实训(培养)基地认定
香洲区2021年度“香山创新英才(认定类)”奖励资助续发申报
1
5月5日,珠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印发《关于开展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贷款贴息、应收账款融资奖励项目入库申报的通知》。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18:00。
贷款贴息项目
奖补对象
有效期内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不含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奖补对象不含2021-2023年已获得专精特新企业贷款贴息的企业。
扶持范围及额度
企业获得商业银行人民币贷款并在2022年6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期间实际发生的利息总额达到30万元及以上的支出给予补助(时间、额度核定以利息单实际发生额为准),补助金额按照单个企业的补助比例最高不超过利息的50%,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应收账款融资奖励
奖励条件和标准
支持供应链核心企业帮助中小企业供货商进行应收账款融资,对在广东省境内(不含深圳)依法设立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供应链核心企业,在2022年6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通过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在线确认,帮助广东省中小企业实现应收账款融资的,按年化金额不超过1%对核心企业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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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4月21日,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关于申报2023年珠海市示范性企业培训中心的通告》。符合条件的单位请于2023年6月9日前通过“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填报材料。
申报对象、申报条件
申报对象
企业培训中心,跨企业培训中心。
申报条件
1.所在企业应为《珠海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中优先发展、鼓励发展的产业。
2.培训中心须有规范的管理制度和明确的培训任务计划。
3.所在企业已建立全员技能培训制度,按规定比例提取并合理使用职工教育培训经费的,予以优先支持。
经费资助
被认定为珠海市示范性企业培训中心的,根据不同的条件,一次性给予100万元、60万元、30万元经费资助。单位通过市系统向属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建设支持经费拨付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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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4月21日,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关于申请认定2023年珠海市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和技师工作站的通告》。符合条件的申请单位应于2023年6月9日前通过登录“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填报材料。
申请对象、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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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对象
1.技能大师工作室,指技能大师依托本市企业、职业(技工)院校、在珠高校、市级高技能人才实训(培养)基地,配备技术技能骨干组建的,开展高技能人才培养和技术攻关创新等工作的场所。
2.技师工作站,指以本市企业、职业(技工)院校为主要载体,以企业首席技师、高级技师、技师为团队组建的,开展技能人才培养、技术攻关创新等工作的平台,以及开展职业培训、教师实践、研修的基地。
申请条件
1.申请认定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的,申请单位应与技能大师签订不少于2年的劳动合同或工作协议;申请认定市级技师工作站的,应具备3名以上企业首席技师、高级技师或技师,并签订不少于2年的劳动合同;
2.有专用工作场所,工作场所符合申请单位安全规范要求;
3.工作室、工作站配备相关的设施设备,有保障工作室、工作站正常运作的工作经费;
4.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和明确的工作目标、措施。已被确定为国家级、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或技师工作站的,直接认定为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市级技师工作站。
经费资助
被认定为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市级技师工作站的,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资助。资助金分5年期发放,首期分别发放30万元、10万元,之后每年经年度评估达标的发放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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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4月23日,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关于申请认定2023年珠海市市级高技能人才实训(培养)基地的通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9日。
补助对象及资助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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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对象
本市企业、行业协会、职业(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在珠高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资质。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与健康四大主导产业和智能家电、装备制造、精细化工三大优势产业重点企业优先。
申请条件
1.提供实训项目不少于2个;提供培养项目不少于5个,其中技术技能类项目不少于2个(被认定前近两年内单一技术技能类项目已培养高级工以上达500人的,培养项目不少于3个);
2.设备设施、场地(属于租赁的场地,认定之日起使用期限不少于5年)以及师资力量和管理人员能满足实训(培养)项目需要;
3.有明确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实训(培养)项目有具体的教学大纲等教学文件;
4.取得办学许可证(企业除外);
5.场地符合申请单位安全规范要求。
已被认定为国家级或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的,可直接申请认定为市级高技能人才实训(培养)基地。
经费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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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认定为市级高技能人才实训(培养)基地且符合资助条件的,按以下标准给予建设经费资助(需另行申请):
(一)符合以下条件的,给予100万元建设经费资助:
1.实训和培养项目分别在4个和5个以上(符合珠人社〔2018〕195号第四条第二款规定的除外,下同),技术技能类培养项目3个以上;
2.认定前近两年内培养项目已培养高级工以上或同等技能水平的技能人才达到500人以上;或在认定后一年内培养高级工以上或同等技能水平的技能人才达到250人以上;
3.实训(培养)场地、理论课室面积分别不少于 1000平方米、500平方米;
4.实训(培养)设备原值不少于600万元;
5.专(兼)职教师不少于20人,其中高级技师或同等水平的师资不少于30%。
(二)符合以下条件的,给予60万元建设经费资助:
1.实训和培养项目分别在3个和5个以上,技术技能类培养项目3个以上;
2.认定前近两年内培养项目已培养高级工以上或同等技能水平的技能人才达到400人以上;或在认定后一年内培养高级工以上或同等技能水平的技能人才达到200人以上;
3.实训(培养)场地、理论课室面积分别不少于700平方米、350平方米;
4.实训(培养)设备原值不少于400万元;
5.专(兼)职教师不少于15人,其中技师以上或同等水平的师资不少于30%。
(三)符合以下条件的,给予30万元建设经费资助:
1.实训和培养项目分别在2个和5个以上,技术技能类培养项目2个以上;
2.认定前近两年内培养项目已培养高级工以上或同等技能水平的技能人才达到300人以上;或在认定后一年内培养高级工以上或同等技能水平的技能人才达到150人以上;
3.实训(培养)场地、理论课室面积分别不少于500平方米、250平方米;
4.实训(培养)设备原值不少于250万元;
5.专(兼)职教师不少于10人,其中高级工以上或同等水平的师资不少于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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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5日,中共珠海市香洲区委组织部发布《珠海市香洲区2021年度“香山创新英才(认定类)”奖励资助续发申报公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22日。
申领对象
根据《珠海市香洲区“香山人才”评审奖励办法》获评2021年度“香山创新英才(认定类)”且已申领2021年度奖励资助的人才。
申领补贴项目
工作津贴、生活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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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及时申报!
来源|珠海政府网综合整理,素材来自珠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共珠海市香洲区委组织部